有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 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以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同意將不超過20,6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刊載于2013年6月7日《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截止2014年6月6日,公司已將此次暫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并及時將上述資金歸還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薦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