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隨著“有研硅股”簡稱變更為“G有研”,在上海證券交易恢復交易,標志著有研硅股圓滿完成了股權分置改革工作。
這次股權分置改革是按照《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以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在全國證券市場范圍內開展的一項完善市場基礎制度和運行機制的改革,其意義不僅在于解決歷史問題,更在于為資本市場其他各項改革和制度創新創造條件,是全面落實《意見》的重要舉措。截至目前,深滬兩市已有800多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改,占全部A股的60%以上,市值比例近70%。
此次有研硅股股權分置改革從3月初開始啟動,為了獲得最廣泛的股東基礎,公司通過熱線電話、網上路演、走訪投資者等多種形式與廣大流通股股東進行了充分溝通。根據雙方充分協商的結果,最終有研硅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確定為:“有研總院作為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東,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獲得在A股市場的流通權,采取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公司股票作為對價安排方式,對價股票的總數為2,275萬股,即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股將獲得有研總院支付的3.5股公司股份”。有研總院同時作出了一定期限的股份限售承諾。該方案在4月7日最終以99.04%高贊成率順利通過股東會議審議,圓滿完成了本次股權分置改革工作。
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后,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將和流通股股東形成共同的利益基礎,將更加有效地規范股東關系,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為公司今后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利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