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院將于2012年9月至11月進行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我院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辦法如下:
一、申請條件
推薦免試申請者需具備以下條件:
1、有為科學事業獻身的精神,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的具有當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
3、獲得其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母校推薦免試生名額。
4、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5、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一般應通過大學英語國家六級考試,對專業成績優異的考生,可放寬到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二、申請者應提交材料
推薦免試申請者應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ㄗ灾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在復試通過取得擬錄取資格后補交)。
3、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
4、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5、身份證復印件。
6、專家推薦書(自愿提供)。
7、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或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自愿提供)。
8、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自愿提供)。
三、接收程序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組織復試,確定擬接收名單;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不同高校的不同要求,發給考生擬接收函;
4、考生收到擬接收函后,向學校確認外推資格;
5、申請者請于11月20日前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加蓋省招生辦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手續,并按規定及時到報考點予以現場確認(報考第一志愿單位必須是我院)。未辦理報名手續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記表的申請者不予錄取。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
2、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間,受到紀律處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過。
4、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
5、不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其它
1、優秀推薦免試生可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2、被我院錄取的推薦免試生,我院負責報銷其往返路費(硬臥)。
3、考生所學語種必須符合我院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
聯系人:李苗苗
聯系電話:010-82241865/1867 傳真:010-62043760